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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成员新加坡发布公用事业法2008供水修订草案

作者:时间:2011-03-19点击数:

 2008年11月14日,新加坡公用事业局发布公用事业法2008(供水)(修订)草案。
  所有列出的产品(即水龙头、冲厕水箱和小便池)如果在新加坡上市就必须注册并且必须粘贴提供用水效率等级信息的标签。为了注册,产品必须按附录中规定的确定用水效率的检测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测。
来源:WTO/TBT-SPS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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