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主任:
2012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校、云教科(2012)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研究期限2年。
(二)一般项目:理科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文科类项目资助额度为0.8万元,研究期限2年。
(三)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研究期限1年。
(四)研究起始时间均为2012年9月1日,每位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以上类别项目的其中一项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
1.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已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科学技术部等国家和部委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3.已列入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云南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和科学技术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4.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未按时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两项。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为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凡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2项的,不具有申报资格。
四、评审程序
(一)重点项目推荐程序
重点项目申报不限名额。由各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由教育厅评审。
(二)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评审推荐程序
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根据申报类别填报相应申请书。
(二)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重点项目申请书(含文科及理科),A表一式2份,B表一式3份;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三)1.申报重点项目的请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综合办,电子版发送至lawkyms@sina.com
2.申报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的请于4月1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综合办,电子版发送至lawkyms@sina.com
请各位中心主任通知各位中心成员,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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