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作者:时间:2016-12-14点击数:

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在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已经在四川开始试点工作,很快就会在全国推开。为了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在云南顺利推进,云南省法学会、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决定举办一次“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由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和云南智族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研讨会于2016年12月11日在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伍集成会堂举行。来自省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者和昆明高校法学研究人员共计2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主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云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施建邦在大会上致辞,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积极参与研讨,并鼓励大家积极为云南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建言献策。云南省公安厅法制大队队长彭山、云南省法学会秘书长舒斌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第一阶段由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李光懿教授主持。原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教授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给公检法办案和律师刑事辩护带来的挑战与应对”的主题演讲。黄教授介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改革”提出的背景,分析了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公安司法机关如何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给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带来的挑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研讨会第二阶段由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魏汉涛教授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原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蒋剑鸣教授作了“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实践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的主题演讲。蒋剑鸣教授身处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第一线,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通过真实案例的方式,讲解了庭前会议制度要解决的问题,庭审质证、交叉询问的技巧,展现了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接着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马静华教授作了“庭审实质化改革方法与途径试点经验总结”的主题发言。马静华教授是成都法院系统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特邀专家、成都市政法委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专家咨询员、庭立方出庭技能培训导师,他对庭审实质化改革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积累。马静华教授通过真实案例和第一手资料分析了不同证据出示方式的差异,阐述了繁简结合的调查方式、混合式的人证调查方式、物证调查方式,剖析了传统庭审与庭审实质化的区别。

研讨会第三阶段由云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莫关耀教授主持。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柏利民作了题为“庭审实质化之公诉应对”的主题发言,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何永军教授作了“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的法庭质证”的主题演讲,云南智族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宋宁作了题为“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出庭技能”主题发言,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于涛博士作了题为“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的交叉询问”的主题演讲。他们结合自的经验或专长,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必要性,并就公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应如何适应新的庭审改革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李光懿教授代表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作了总结发言,他对各位嘉宾所作的精彩演讲表示诚挚的感谢,对来自公安司法机关的实务工作者和法学院校学者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整个会议按预定的议程顺利进行,会议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落幕。

 

法学院供稿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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