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法商研究》2013年第3期(CSSCI),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内容概要
在当前的现实环境下,要想提升司法公信力、建构司法权威,民意必定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因而,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审判应不应考量民意,而是如何理性地应对民意?更进一步说,要想理性回应民意,首先就必须分析民意与审判存在冲突的原因。
在实践层面上,民意作为一种大众话语的表达,其对裁判的冲击主要表现为社会公众基于道德、习惯等惯常的行为模式与朴素的正义感对裁判结果产生质疑,追求个案的解决与个案结果的实体正义,很少考虑法律通过个案判决对将来的整体示范作用和法律程序本身的意义;而司法权作为一种宪法位阶之裁判权,其行使过程只能是法官职业思维的实践,注重逻辑与证据,谨慎对待情感因素,并通过程序进行思考。
在理论层面上,民意与审判的冲突却是由于作为法律外行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确定性的直观感受与作为法律人的法官对法律确定性的理性认知不同。卢埃林的情景感理论就是要帮助法官实现对法律和正义的双重职责,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法院的判决,满足社会公众的确定性需求。情景感既是源于法官的生活常识,也源于法官的行家常识,法官运用情景感所做的判决应与社会公众基于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的生活方式及行为模式相协调,这一过程一定程度上已经体现了民意。
因此,法官要做的并非曲意迎合民意,而是应强化判决书的说理作用,通过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价值衡量、漏洞补充等一系列法律方法,将对民意的考量转化为法律的要求,以理性应对民意,使社会公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要创新
本文一方面基于法院在我国政治建制与法治建设目标中的功能定位,从我国司法权的性质入手,认为理论上审判不必迎合民意;另一方面基于我国的司法实践现实,认为审判应理性回应民意,并借助法官实现对法律与正义之双重职责的情景感理论,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法院的判决,满足社会公众的确定性需求。
主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我国当前的司法语境中,民意与审判的冲突不仅表达了大众话语与法律职业思维、个案正义与普遍正义之间的紧张关系,实际上还表达了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不信任,法院审判理性回应民意事关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基于此,本项研究的贡献在于,既对民意冲击审判、司法公信力欠缺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与阐释,又提出了审判理性回应民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