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副院长高洁峰检察官当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转自: 云南网, 2017-04-14
根据国家“双千”计划安排,高洁峰检察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派遣到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挂职副院长。自2016年9月到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任职以来,他工作认真负责,为学生开展了实务讲座、。今从云南网获悉,由于高洁峰检察官多年来出色的工作业绩,他被评选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下面是云南网的具体报道,现转载如下。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 实习生 范武贵)钱仁风尘封十三年的案件再审改判以来,云南省检察院检察官高洁峰在推动再审过程中的执着与努力、从检22年来在案件复查一线的认真与坚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4月13日,云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高洁峰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媒体见面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云南日报、云南网等16家媒体应邀出席,随着采访的逐渐深入,高洁峰22年来在检察岗位上默默耕耘、不断纠纷冤假错案的事迹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
刑事申诉检察战线的“纠错能手”
高洁峰1994年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如今当年的青涩小伙早已变成了单位里的老同志,但他依然坚守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一线。在20余年的工作中,高洁峰审查各类申诉材料近万份,接待刑事申诉案件双方当事人、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承办和指挥办理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500余件,至今无一错案。
因为在工作中身先士卒,带头办案,并且认真坚守纠正冤假错案底线,他也被同事称为刑事申诉检察战线的“纠错能手”。高洁峰在办理的500余件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中,有30余件得以监督纠正,多名被错误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申诉人沉冤昭雪,得到了无罪改判;一些侥幸逃避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被重新投入了监狱,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钱仁风案:他打开了尘封十一年的卷宗
2012年12月,一份申诉材料送到了高洁峰的手上,材料反映已在狱中服刑10余年的钱仁风是冤枉的,申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依法改判其无罪。“查阅卷宗时我们就发现两个明显的问题,有几份《讯问笔录》签字明显不是钱仁风所签。”凭借多年复查案件积累的经验和敏锐“嗅觉”,高洁峰很快发现,司法鉴定仅有鉴定报告,没有鉴定过程、没有复核过程,而这些问题则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
“发现了疑点,就得去调查、核实”,高洁峰说,申诉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复查作出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支撑,需要详细调查取证。之后,他认真听取了申诉人钱仁风及其律师的意见,几次深入距离昆明300多公里的金沙江河谷中的案发地巧家县,勘查现场、询问案件原证人和原办案人员,对钱仁风笔迹以及相关技术性专门问题进行文检和法医学鉴定。最终,云南省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可能存在错误”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
法院决定再审后,高洁峰同志作为再审出庭检察员,庭审中他紧扣现有证据能否充分证实案件性质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能否得出钱仁风系投放危险物质致被害人中毒死亡的唯一结论等焦点问题,证实了原审采信证据中存在的疑点,从而完全打破了原审的证据链条。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钱仁风无罪,并当庭释放。高洁峰同志也因在该案中的突出表现,当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纵火案:对申诉人要理解他们的脆弱
2002年,昆明某小学发生一起因为班主任不满学校领导而纵火行凶,导致八名住校小学生被烧死的纵火案。事后昆明市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称校长、教导主任不属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工矿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此不具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资格,从而做出对校长等人涉嫌犯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不起诉决定的刑事复查决定。
但决定作出后,学生家属不服,多次提出申诉并进京上访。案件交到了高洁峰手上,他加班加点审查了该案48本卷宗,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和法院的刑事裁判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关键的问题是解决学生家长的情绪,安抚受伤的心灵。 “对于申诉人,我们应当尽量在他们‘不讲理’的要求中发掘和寻找合理的成分,理解他们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脆弱。”高洁峰曾经在一份工作体会中这样写到。
为此,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会见申诉人听取意见、到案发地做受害人家属安抚工作上,通过对案件证据进行公开示证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该案的维持复查决定得到了申诉人的理解,申诉人亦未再提出申诉和上访,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访和告急访消弭于无形。
孙万刚案:全国第一起真凶没有归案改判无罪
29岁的孙万刚是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原云南省财贸学院学生。1996年至1998年,他因涉嫌强奸、杀人,被一审、二审法院先后判处死刑和死缓。判决生效后,孙万刚及家人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不断申诉。
在办理该起故意杀人申诉案时,为了查清事实,高洁峰查阅了大量的犯罪学资料,并到案发地询问了孙万刚的父母、同学、朋友,走访了多名知情群众,到看守所提讯了孙万刚及其同监犯,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并向公安局了解孙万刚被抓后的交待情况,核实案发当天孙万刚的行踪情况等,以事实和证据说话,认定孙万刚并非杀害其女友的真凶,此案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环节均存在违法问题,证据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严重瑕疵,有错判的可能。
为此,他力排众议,提出监督纠正此案的复查意见。2003年9月18日,云南省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向云南省高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孙万刚申诉案启动再审程序,并移送了全部案卷材料。2004年2月10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再审宣判孙万刚无罪,予以释放。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是全国第一起在真凶没有归案的情况下改判无罪的案件,是刑诉法修改后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复查纠正的第一案,
同事:咬定青山不放松是他的魅力所在
而周围人眼中的高洁峰,是一位认真的同事、负责的老师和兢兢业业的“老控申”人员。见面会现场,高洁峰同事张玲说,“他对于冤错案件有一种特殊的敏锐性,多年认真办案的过程中,他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独特的方式和办法。”同事谷晓说,“我们都习惯叫他高老师,他给我们的感觉是,办了很多的案、读了很多的书、写了很多的文章,在这些平凡的背后,是他对于刑事审查工作的热爱。”“老”同事李瑞这样开玩笑地评价高洁峰,“不过老高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较真劲儿也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有时候我也会扪心自问,自个对自个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但每当看到申诉人期望的眼神,也就有了继续学习下去的动力。”见面会现场,高洁峰在接受采访时依然语言平实,坦诚自己对于获奖有些汗颜,因为自己只是做好分内的事,在未来的工作中自己作为一名“老控申”,将继续扎根本职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纠正冤假错案。
也正是因为坚守与热爱,高洁峰在20余年从检生涯中,曾多次获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荣获三等功1次、二等功1次,系云南省、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10年云南省委政法委授予他“集中化解进京重复访推进清积评查活动”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16年12月4日,当选“中央电视台2016年度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