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以来,我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先后查办了“香港世界通”、“英国TVI(旅游快车)”、“君玉元茶”、“富爸爸理念”、“瑞典E时代网络传媒”、“皇族国际”、“美国MIN财富升级(交友)俱乐部”、“华莱健黑茶”等一批网络传销案件,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了有力打击。当前,网络传销此消彼长,活动仍然较为猖獗,希望引起广泛关注和高度警觉,严防被骗而误入传销泥潭。
传销包括网络传销在内的所有传销都是以“骗熟”、“坑熟”、“杀熟”作为层层垒建“金字塔”的基本方式,教唆参与者诱骗亲朋好友参与传销,导致亲情和友情被赤祼祼的欺骗和讹诈所侵害,社会伦理道德被践踏,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关系被瓦解,造成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崩塌。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识网络传销相关情况,深刻揭露其欺诈本质及严重危害性,现就网络传销定义、类型和方式、危害性分述如下,目的在于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识网络传销、看穿其违法犯罪及欺诈本质,自觉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远离传销。
一、什么是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主要是指依托网站,利用民众贪财心理,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入会费、平台维护费或会员资格费来牟利,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网络传销的发展从最初的以网络为宣传平台或计量方式的传销模式,逐步过渡到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的传销模式,即以自有网站为依托,通过后台数据库支撑,将网站建设成为集宣传推广、计量计酬、人流资金流统计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散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即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员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
二、网络传销的类型和方式
网络传销就像病毒一样,会不断出现新的变种,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纯网式”是目前主流的网络传销类型,即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均通过网络来实现。目前,“纯网式”的传销在欺骗方式上主要有五种“版本”: 第一种是“传统传销网络版”。传统传销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实物商品,发展下线营利,这种操作方式较低级,行为过于明显,已逐渐被传销分子抛弃。第二种是“电子商务版”。传销组织利用网民对电子商务认识盲区,假借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有关政策,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为名,大肆鼓吹电子商务快速致富的神话,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第三种是“投资理财版”。
传销组织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激励措施,鼓动入会者发展会员。第四种是“网络游戏版”。该模式往往在各游戏论坛、QQ群大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以通过网游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如果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还可以获返现金。第五种是“资本运作版”。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一方面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另一方面以高额的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这些投资项目并不是针对任何产品或者服务,仅仅是纯资金运作。这种运作模式时下颇为流行。 “嫁接式”网络传销类型,是近年刚出现的一种新颖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到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即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
三、网络传销的危害
网络传销除了具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败坏社会风气、导致人们之间信任程度严重下降等传统传销的危害外,还具有以下危害性:
(一)欺骗性更强。一方面网络的虚拟给传销组织活动提供了很好的掩体,传销组织中的主谋躲在幕后操纵,活动由明转暗,发展会员在网络上进行,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传销所采用的欺骗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传销组织穿上了“电子商务”、“资本运作”、“投资理财”等马甲,以促进国家信息产业和地方发展为幌子,喊着极具诱惑和欺骗性的口号,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往往认为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二)涉众面更广。网络传销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与主要靠人际传播方式来拉人入伙的传统传销相比,显然其更具渗透力和影响力,能够获得比传统传销更多的会员资源。从以往查办案件情况看,参与者构成情况十分复杂,除参与者往往以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为发展对象或下线外,其发展对象已由原来的农民、下岗失业人员、中老年人等逐渐向大学生、个体私营业主、教师、公务员、公司高管、网店经营者等知识化、职业化群体转变和渗透,导致参与者缴纳的费用难以收回,经济损失巨大,危害程度更深。
(三)社会影响更大。借助于网络平台,传销的跨地域性更强,运营的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就更大。由于受到“资本运作”、“网络会员”等传销理念的洗脑,参与者执迷不悟,越陷越深,不仅经济损失大,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四)破坏了互联网诚信,恶化了电子商务环境。传销组织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大搞传销活动,一旦骗局被揭穿,不仅会给网络的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加深人们对于电子商务的不信任感,人们在网上购物的信心也会受到沉重的打击,电子商务将面临难以收拾的信誉危机。
四、如何辨别防范网络传销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些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这些鼓吹“资本运作”、“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误导网民加入,都涉嫌网络传销。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网页散布传销信息,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还有一种就是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无论哪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想不上当受骗,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你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没有这么轻松就赚大钱的事,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如果碰到亲朋好友、邻里同乡、同学同事战友等介绍并要求你交钱入会,交纳入会费后,按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相关网站并要求让自己以发展会员、“拉人头”等方式不断引诱、诱骗和发展人员参加。当碰到类似情况和信息时不要轻易相信,其行为涉嫌传销,如果自己一时无法识别,就及时把相关情况向当地公安经侦支队(大队)或工商局竞争执法科(股)、经济检查支队(大队)进行咨询了解或反映举报,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再作决策,这样会有效防止被骗陷入传销泥潭。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