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第七次全球学术年会于2009年11月2日至5日在武汉大学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协办。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会议将讨论包括政府的环境责任、公司的环境责任、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公民的环境权、法院和检察院的环境职能、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治理及可持续发展的评估指标、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等一系列环境法律问题。参加会议的代表逾两百人,其中外方代表一百余人、分别来自40多个国家,中方代表来自台湾、香港及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会代表大都为各国顶尖的环境法学家。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的院长Rob Fowler教授、秘书长Yves Le Bouthillier教授亲自与会,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项目主任Alejandro Iza博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代表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秘书长曾晓东等参加了开幕式。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Antonio Herman Benjamin教授为大会发来了视频贺词。
我院杨士龙教授、吴满昌副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向大会分别提交了题为:中国国家公园法律制度:历史、现状与变革(Legal System of National Park in China: History, Practice and Change)以及利益相关者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The Status and Role of Stakeholders in China'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其中杨士龙教授在“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和保护区”小组作交流发言。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原名称为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缩写为IUCN),IUCN建立于1948年,是一个独特的世界性联盟,其成员包括国家级、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成员,共有国家的、政府机构的以及非政府组织(NGO)的会员915多个,遍及133个国家。其宗旨是影响、鼓励及协助全球各地的社会,保护自然的完整性与多样性,并确保在使用自然资源上的公平性,及生态上的可持续发展。IUCN具有联合国观察员的法律地位,在全球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具有极大的影响。1996年10月13日,中国正式成为IUCN的国家成员。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IUCN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Law)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专门建立的一个旨在促进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环境法制发展、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发展的学术机构,代表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组织全球环境法领域里的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
会议期间与会全体代表还举行了纪念韩德培先生仪式。韩德培先生是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中国国际法学一代宗师、中国环境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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