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军教授应邀出席第五届尚权刑事司法青年论坛

作者:时间:2015-08-31点击数:

何永军教授应邀出席第五届尚权刑事司法青年论坛

 

 

2015715,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办、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死刑程序完善”学术研讨会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会议举办方领导,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与大理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协的政法干警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律师共200余人,结合以审判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我国死刑程序完善与证据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院何永军教授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名为死刑复核的历史成因及其批判主题发言。

何永军教授对中国帝制时代死刑复核制度的历史成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一般关于死刑复核制度是一项应当继承的中华法系慎刑恤杀优良传统的认识不同,教授认识死刑复核制度虽然具有慎刑恤杀的因子,但其实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其是一项带有鲜明专制集权色彩的制度,与现代分权制衡的宪政理念格格不入,应当废除。但鉴于死刑复核制度具有一定纠错和救济的功能,教授认识也不能简单地一废了事,而应当与此相应地建立第三审程序来填补废除死刑复核制度后所留下的空白。基于这些判断,教授认为司法化、诉讼化是当下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权宜之策,在未来条件具备之时,应通过修改法律直接废除之,并构建相应的刑事诉讼第三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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